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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以下工商质监部门改制
引用本文:张和平.省级以下工商质监部门改制[J].党建文汇,2011(12):9-9.
作者姓名:张和平
摘    要:日前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国办发2011]48号文件。泼文件称,省级以下工商、质监行政管理体制将由垂直管理改为地方管理。省级以下工商、质监系统改制后,行政编制分别纳入市、县行政编制总额,所属技术机构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由市、县两级机构编制部门管理。

关 键 词:改制后  质监部门  工商  省级  国务院办公厅  行政管理体制  行政编制  地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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