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必须满足三个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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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少璇.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必须满足三个条件[J].就业与保障,2007(7):37-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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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少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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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案例:林某于1996年9月进入某通信公司市场部计费组工作,双方于1999年11月签订第一份劳动合同,2002年12月20日续签第二份劳动合同,第二份合同所约定的合同期限是从2002年12月20日起至2004年2月28日止,双方于2004年1月30日经协商一致同意将合同期延长至2006年3月31日。2006年2月27日,通信公司向申诉人发出《终止劳动合同意向通知书》,明确告知林某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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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者 终止劳动合同 通信公司 合同期限 市场部 通知书 申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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