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中国民法典的宪法功能--超越宪法施行法与民法帝国主义
引用本文:谢鸿飞.中国民法典的宪法功能--超越宪法施行法与民法帝国主义[J].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16(6):39-47.
作者姓名:谢鸿飞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 法学研究所,北京,100720
摘    要:民法典制定的权源和程序、规范内容均应受宪法控制。目前中国宪法实施不尽理想,民法典应尽可能发挥其固有的宪法功能。这具体体现为通过民事权利控制国家权力、捍卫人格尊严和促进人格自由发展、确认家庭权和家庭成员权、为各类组织体的成立提供一般规则、建构全面的财产权类型、一定程度上促进私人之间的平等。在终极意义上,民事权利和基本权利具有同源性,民法和宪法应共同服务于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崇高目的。

关 键 词:民法典  基本权利  结社权  人格权  财产权
本文献已被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