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审理的新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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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东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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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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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道路交通安全法的颁布实施,有利于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虽然该法的内容主要是道路交通安全行政管理方面的规范,但其中也有交通事故的处理和法律责任方面的规定,而且这些规定在扬弃一些不合时宜的规则的同时,创设了很多新制度,相应地引起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类型、诉讼主体、诉讼方式以及赔偿项目和标准等方面的变化,对人民法院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有着实质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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