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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摘    要: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监督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91号)有关规定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内政办发[2013]33号)部署,自治区法制办牵头对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2012年底以前发布的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并在征求规范性文件原起草单位、执行部门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对相关规范性文件提出了继续有效、废止和宣布失效的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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