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批准,《保安员国家职业标准(试行)》于日前颁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保安员国家职业标准(试行)》贯彻《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为依据,以客观反映现阶段我国保安服务水平和从业人员要求为目标,在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产业结构变化对保安职业影响的基础上,对保安职业的活动范围、工作内容、技能要求和知识水平作出了明确规定。根据有关规定,《保安员国家职业标准(试行)》将保安职业分为五个等级,包括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工作要求和比重表四个方面的内容。职业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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