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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行使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职权的河源实践探索与思考
作者姓名:
常正亮
作者单位:
广东省河源市人大常委会
摘 要:
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常委会的重要职权,是人大常委会的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四大职权之一。近年来,广东省河源市人大常委会依法依规行使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职权,为推动河源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本文结合河源市第六届(2012—2016年)、第七届(2017年至今)人大常委会的履职实践,总结归纳履职经验和心得体会,就履职中遇到的主要问题与解决对策进行简要分析,并提出自己的拙略之见,旨在为行使好这项职权提供有益参考。
关 键 词:
人大常委会
重大事项
民主法治建设
宪法和法律
广东省河源市
心得体会
立法权
河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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