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在长期的制度发展历程中,人民代表大会行使职权都在会议上,人民代表大会职权主要是通过会议方式行使[1]。开会(议事)的程序,是人民代表大会有效行使职权的保障,基于这套程序的规则设计(即人大议事规则[2])可以说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运作核心。因此,研究我国的人大议事规则具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2020年8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正草案)》(以下简称《全国人大议事规则(修正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这意味着《全国人大议事规则》在实施30多年后迎来首次修改。以《全国人大议事规则》的修改为契机,回顾我国人大议事规则研究历程,反思研究中存在的若干问题,有助于进一步深化对我国人大议事规则乃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理论认知,推动相关研究迈向新的阶段,更好地指导完善实践运行中的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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