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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保护法与民法典如何衔接协调
作者姓名:石佳友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大课题“健全以公平为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研究”(项目编号:20ZDA049)的阶段性成果。
摘    要:个人信息保护具有民事权利属性,《个人信息保护法》属于《民法典》的特别法,可以对《民法典》作出补充和例外规定,对其一般性规定进行变通和突破,但是不能违背其所确立的合法正当必要等基本原则。正确理解《民法典》与《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关系,在立法技术层面,应做好二者的协调和优化,尤其关于个人在信息处理活动中的有关权利制度。从《民法典》的立法精神出发,基于实践意识和问题导向,《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可进行进一步完善和提升。

关 键 词:《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民法典》信息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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