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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保安服务业管理 暂行办法
摘    要:为了加强保安服务业的管理,成都市人民政府“不等不靠”,积极探索对这一新型行业的管理措施,1994年5月13日,成都市市长王荣轩签署了第42号政府令,将市人民政府第十五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成都市保安服务业管理暂行办法》予以发布施行。全文如下: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市保安服务公司保安组织和保安人员的管理,充分发挥其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作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保安服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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