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随着2003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施行.我国的政府采购活动已经逐渐走上了规模化、法制化、规范化发展的轨道。虽然在《采购法》中并没有规定政府采购活动必须进行公证,但在实际操作中,许多地方政府采购中的招投标、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都有公证机构的参与,而且公证机构在参与过程中已经发挥了其他部门所无法替代的重要而独特的法律监督和法律服务作用。可以说,公证监督已经成为政府采购招投标监督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个组成部分。那么,政府采购招投标公证的程序如何操作?公证部门现场监督的重点是什么?公证人员在工作中的注意事项又有哪些?笔者结合自己参加政府采购招投标公证工作的体会,拟就上述问题作一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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