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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字千金”的错字官司
作者姓名:戚剑
摘    要:按照国家版权局发布的于2014年11月起施行《使用文字作品支付报酬办法》相关规定,原创作品基本稿酬标准为每千字80-300元。按照这一规定,著作中的每个字一般值8分至3角。然而现实社会中却出现了书中的字被算成一字千元的情况,只是这个钱不是挣到的,而是要赔出去的。作家张义就遇到了出书被索赔,而且一字千金的事。2018年10月12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对外公布这起特殊的悬赏广告纠纷显示,作家出书反赔钱,源于新书出版后的一则悬赏广告……。

关 键 词:国家版权局  悬赏广告  文字作品  北京市朝阳区  原创作品  支付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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