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赋权基层 提升物业管理与服务
摘    要:正吉林省新出台的《吉林省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8月1日正式施行。《条例》最大的变化就是构建党建引领社区治理框架下的物业管理体系。物业管理模式由行业监管向社会治理转变,赋予街道(乡镇)更多的管理职能及执法主体地位。那么,街道、社区基层工作者,对于《条例》的施行有何看法?是否已经做好准备来更好地推进物业管理与服务?对于《条例》的施行,用长春市绿园区青年路街道银融社区党委书记陈春梅的话来说就是,"解决了社区治理过程中燃眉之急和很多难题。""原来的《吉林省物业管理办法》只有70多条,《条例》有100多条,而且,各项内容规定的很细,且增加了很多处罚细则,这样对于社区来说,更有利于监督物业和业委会,同时对业主责任和权利也明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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