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权利观念之于诚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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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更超,卢淦.论权利观念之于诚信[J].法制与社会,2010(5):279-2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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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更超 卢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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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北方工业大学 2. 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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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从微观社会关系来看,在乡土社会的熟人环境中得以构建的信用系统,主要是靠伦理道德来维系的,这种道德又源于生产力低下所致的社会成员之间的高度依赖性。而传统道德存在的最大弊端就是不确定性,从权力关系的角度来分析,这也是其基本都是强势者理论的原因。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商品经济的出现和个人的解放,传统诚信体系也就丧失了其存在的基础,取而代之的是在尊重个体基础上的权利观念。由于权利的确定性,基于权利观念构建的诚信系统就有着非常高的确定性,也更容易产生普遍性意义上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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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权利观念 诚信 道德 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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