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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广告与商标侵权
引用本文:钱良.比较广告与商标侵权[J].研究生法学,2005,20(1):54-63.
作者姓名:钱良
作者单位:南京大学法学院2003级硕士研究生
摘    要:以西班牙为典型,《西班牙广告法》规定:“比较广告属不实广告,这种广告以没有产品、服务的根本特征、相似特点及客观上可展示的特征为依据。”因此不承认比较广告的合法性。法国原则上禁止比较广告,其法律明文规定:“任何人无权在广告中明确指出竞争者产品的缺陷或不足,即使所指是真实的。”

关 键 词:商标侵权  立法  比较广告  商标权  广告法  商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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