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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工负责 互相制约
引用本文:
王德祥.分工负责 互相制约[J].前线,1981(6).
作者姓名:
王德祥
摘 要:
我们通常把人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称之为“政法三机关”。根据我国宪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它们分别行使侦查、逮捕、予审、拘留、审查起诉、审查批捕、出庭支持公诉以及进行审判活动等等职权,是我国人民在党的领导下,打击各种犯罪活动,保障人民民主权利,保卫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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