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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镇巨贪——阳光下的罪恶
引用本文:正红.小镇巨贪——阳光下的罪恶[J].公民与法治,2005(7):32-34.
作者姓名:正红
摘    要:成都市龙泉驿区同安镇原党委书记朱福忠,不仅把镇财政所当成自己的“银行”,还把其管辖范围内谋求发展的企业当成了自己的“取款机”。在其担任该镇党委书记的10多年时间里,朱福忠利用职务之便先后受贿1400余万元,非法占有单位公款197万元.挪用公款25万余元。2005年2月21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朱福忠案作出一审宣判:以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朱福忠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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