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小镇巨贪——阳光下的罪恶
作者姓名:正红
摘    要:成都市龙泉驿区同安镇原党委书记朱福忠,不仅把镇财政所当成自己的“银行”,还把其管辖范围内谋求发展的企业当成了自己的“取款机”。在其担任该镇党委书记的10多年时间里,朱福忠利用职务之便先后受贿1400余万元,非法占有单位公款197万元.挪用公款25万余元。2005年2月21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朱福忠案作出一审宣判:以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朱福忠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关 键 词:罪恶  阳光  中级人民法院  剥夺政治权利  镇党委书记  2005年  挪用公款罪  龙泉驿区  “银行”  管辖范围  非法占有  数罪并罚  成都市  财政所  取款机  受贿罪  贪污罪  被告人  死刑  判处  财产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