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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杂志ISSN号
陈宽礼诉如皋市人民政府不予受理复议申请案
作者姓名:
郭德萍
高鸿
作者单位:
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摘 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并没有规定一事不再理原则,但本案受诉法院对案件的审理没有裹足于法律的缺位规定,而是依靠理性的思维,灵活运用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成功地审结了本起纠纷,并达到了定纷止争的良好效果,同时也将一事不再理原则引入到行政复议程序之中。这正是本案例的价值所在,也尤值得关注。
关 键 词:
一事不再理原则
复议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受诉法院
行政复议程序
受理
审理
灵活运用
用法
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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