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法释〔2013〕26号)的实施为标志,司法信息的网络公开成为互联网+时代的潮流。司法公开是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一项基本原则,是实现公民基本权利、增强司法公信力的重要举措。各地人民法院按照司法公开的六项内容和标准,采取网络平台、社交媒体等创新方式,以适应司法公开的现实需求。本文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100所示范法院(包括高级、中级、专门和基层人民法院)网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分析比较了各地平台模式的差异,指出了目前存在的一些问题,如平台功能重叠、冲突,法院政务网站未实现全面覆盖;以及公开信息内容不够全面,尤其是行政类、执行类文书公开率远低于民事类、刑事类文书,动态信息之间缺乏有效整合等。为适应互联网+时代信息公开的需求,提高司法信息公开的质量,应进一步细化司法公开的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司法信息公开的申请和反馈机制,增强平台的整合性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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