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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委员会关于农业社以柿子、黑枣釀酒的有关问题的须知
摘    要:今年我省柿子、黑枣丰产,但销路不畅,为了解决农业社、社员推销的困难,避免发生腐烂或损失,经研究决定:一、凡农业社或社员所产的柿子、黑枣如推销确有困难需要酿酒者,经过县人民委员会批准后,可由农业社统一酿制果木酒,社员个人不得酿制。对没有酿制条件的农业社,其所产的柿子、黑枣可以出卖给有酿制条件的农业社进行酿制。二、此项果木酒酿制时,如因技术的需要,可以掺兑糠麸,尽量节约粮食。三、农业社所酿制之果木酒,除供农业社及本社社员自用外,应由当地专卖机构按照合理价格(保社农业社有一定利润)统一收购,就地销售。但农业社必须将酿制计划报送当地专卖机构,以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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