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民检案件审查程序的繁简分流
作者姓名:周颖  曹志兰
作者单位: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 201900
摘    要:基于司法资源与司法需求的现实矛盾,对民检案件的审查实行繁简分流是理性的。可以对民检案件实行阶段化和多元化的审查程序,各阶段程序相对独立又互相承接,每一阶段程序对应不同的结案方式;每一阶段的程序中,可分为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并根据案件的需要可以适时进行转换。

关 键 词:民检案件  审查程序  阶段化  多元化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