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月芳挪用公款、非法经营同类营业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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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金泽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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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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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被告人张月芳于1993年2月至案发,受上海文化用品总公司委派,到上海凯发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装公司)工作,先后担任该公司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总经理等职。本案涉及的另一被告人李耀西(已另案处理),1993年3月经上海文化用品总公司同意,担任包装公司总经理;1995年10月之后调任上海文化商厦副经理和经理;1999年3月调离前单位,被聘任为上海文化用品批发市场经理。在上述单位中,除包装公司为国家投资占绝大部分的中外合作经营有限公司外,其他均为国有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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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被告人 挪用公款 有限公司 同意 非法经营 99年 委派 同类 文化用品 聘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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