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1999年辽宁省本溪市地方税务局税收收入突破10亿大关,达到100,352万元,自1994年连续6年超额完成税收任务。同时,先后为本钢、北钢筹措贷款12,200万元,清欠贷款3,700万元,帮助企业销售卷板6.53万吨,总计盘活资金达33,211万元。1995年以来,我们先后被本溪市委、市政府评为“文明单位”、“执法双优单位”、被省局评为“廉政建设先进单位”。1998年3月被省委、省政府授予1996—1997年度“文明机关”荣誉称号。1999年5月被市政府命名为1997—1998年度“先进集体”。 多年来的工作实践,使我们深深体会到,要做好税务工作,必须在健全内部管理机制上狠下功夫,扎扎实实练好基本功,具体须做到以下四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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