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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委员会关于农村广播网管理机构和领导关系问题的通知
摘    要:一、兹转发国务院关于农村广播网管理机构和领导关系的通知,希切实贯彻执行。二、根据国务院关于农村广播网管理机构和领导关系的通知,经4月21日省人民委员会第16次会议讨论决定:成立江西省广播管理局,属省人民委员会领导,其行政编制8人,并与省人民广播电台合署办公,由省人民广播电台台长兼局长。各县广播站,属县人民委员会领导,其行政编制按1956年的编制方案执行。三、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机关印章的规定,江西省广播管理局和县广播站的印:直径4公分,不刊国徽,内刊机关名称,宋体字,自左而右,二排横行。江西省广播管理局印章由本会制发;县广播站印章由各县人民委员会制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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