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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念制度之选择——保安服务业市场化的规范和发展的实现途径
作者姓名:张弘  朱得旭
作者单位:1.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治安系
2.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摘    要:我国保安服务业经过二十一年的发展,已初具规模;但市场化程度较低。保安服务市场存在不少问题和弊端,同时还面临诸多挑战,已严重影响了保安服务业的健康良性发展。因此,政府必须加快培育和发展保安服务市场体系,通过完善行政立法,构建三级市场监管结构体系,重新整合和配置保安资源,广辟融资渠道,走规模化、产业化道路等途径来实现保安服务业市场化。根据最新的统计,截至2005年9月全国由公安机关开办的保安企业已有2169家,公安机关批准组建管理的保安队伍近97万人,公安机关监管的保安队伍约有300万人,全国保安服务业的年收入达到75亿元。单凭数据上看,我国的保安服务业已经形成相当的规模。随着我国民主法制和市场化的进程,我国加入WTO的承诺,2006年开始我国将放开保安服务市场。今后,公安机关将改变“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状态,实行管办分离。保安服务业要向社会化、市场化方向发展,社会上有一定条件资质的企业、个人,符合一定标准的可以进入保安服务领域,公安机关以后只负责保安服务企业准入条件的审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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