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不做亲子鉴定也须负扶养之责
作者姓名:梁军
摘    要:一个年轻姑娘爱上了一个已婚男人,并生下一子。6年后,那个曾再三发誓要和她结婚的男子,却矢口否认女子所生的孩子是自己的,悲愤之下,女子将绝情的男子告上法庭,在被告拒不配合做亲子鉴定后,法院支持了原告的请求。湖北枣阳市北城人民法庭,正在执行一起生效的非婚生子女扶养费案。我国《婚姻法》第25条规定,亲生父母对子女负有法定扶养教育的义务。

关 键 词:亲子鉴定  扶养费  非婚生子女  人民法庭  《婚姻法》  已婚男人  枣阳市  生父母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