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通知》(国办发〔2005〕33号)和《山东省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与建筑节能管理规定》(省政府第181号令),节约土地,保护资源和环境,推动我省节约型社会建设,省政府决定,自2007年起,在全省逐步禁止生产实心粘土砖(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近几年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国家和省政府关于推进墙材革新建筑节能和资源节约的要求,加大禁止使用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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