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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提高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的必然性研究
作者姓名:熊瑛
作者单位:中共重庆市委党校法学教研部
基金项目:本文系国家行政学院社会科学基金
摘    要:2010年10月10日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提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法治思维”一词首次出现于世人面前,但并没有引起学界的关注。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提出,反映出法治国家的建设也是一不断积累共识的过程,体现了我党对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认识的深化。这是历次党代会报告中首次要求领导干部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执政,它的提出对领导干部的要求也更高,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此后习近平同志不断地在各种场合屡次强调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如:2012年12月4日在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中重申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2013年2月23日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2013年11月召开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坚持依法治理,加强法治保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在2014年1月7日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重点强调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抓好政法工作。

关 键 词:党员干部  法治思维  领导干部  用法  习近平  深化改革  化解矛盾  运用  中共中央  政法工作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维护稳定  推动发展  能力  法治国家  总书记  经济社会发展  建设社会主义  法治政府建设  八届三中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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