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重庆市医疗保险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更名为重庆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医疗卫生体制和药品生产流通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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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为适应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医疗卫生体制和药品生产流通体制三项改革的需要,市政府决定,将原重庆市医疗保险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更名为重庆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医疗卫生体制和药品生产流通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简称三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并调整成员。现将调整后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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