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析公司法修改后配套机制的完善 |
| |
引用本文: | 郝武强.探析公司法修改后配套机制的完善[J].法制博览,2015(3):144-145. |
| |
作者姓名: | 郝武强 |
| |
作者单位: | 上海大学法学院 |
| |
摘 要: | 2013年新修改的公司法取消了最低注册资本等诸多限制,为广大正在或准备创业的人提供了便利条件和有利平台,便于发挥其作为市场主体的积极作用,但同时也会带来基于市场主体的诚信问题而造成的困难。笔者认为应加快完善信用公示与信息披露等配套机制来辅助新公司法的实施,才能达到预想的效果,维护交易的安全与人民群众的利益。
|
关 键 词: | 新公司法 信用公示 惩罚机制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