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青少年犯罪综合预防机制之构建 |
| |
作者姓名: | 方木金 |
| |
作者单位: | 湖北大学政法与公共管理学院;广东省东莞市公安局南城分局中心广场派出所 |
| |
摘 要: | 广义而言,青少年犯罪是指年龄介于14~25周岁的个人实施的反社会行为。与成年人犯罪相比,青少年犯罪在主观心态、年龄结构、地域结构等主体方面,以及犯罪形态的客观方面都有自身的特殊性。青少年犯罪多发既有内在因素又有外在因素。因此,青少年犯罪的预防就必须构建综合性的机制。政府应当完善法制与教育体制;家庭应该转变培养观念与方式;社会应该形成社会矫正机制,只有这样才能形成青少年犯罪预防的长效态势。
|
关 键 词: | 青少年犯罪 社区矫正 犯罪预防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