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百姓留下“养命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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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保德,王立栋.为百姓留下“养命田”[J].人大建设,2008(10):2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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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保德 王立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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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8年8月底,在《城乡规划法》实施半年多后,从方城县赵河镇传来喜讯:当地的城镇建设已逐步由无序走向有序,农村沿路建房、无证建房、黏土砖瓦窑竞相蚕食耕地等违法现象紧急刹车,新农村建设正朝着规范、有序的目标迈进。这些变化,得益于当地两级人大代表的执法检查和法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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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城乡规划法》 新农村建设 百姓 城镇建设 紧急刹车 违法现象 法律监督 执法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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