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程序合法性要件初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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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海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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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苏州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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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行政复议条例》和《行政诉讼法》都规定:如果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违反了法定程序,行政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均应作出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决定和判决。这就将我国行政执法的程序性要求提高到了一个崭新的高度。但行政执法程序的合法性究竟由哪些要件组成,怎样才算不违反法定程序这一系列问题目前还没有真正解决,由于我国尚无统一的行政程序法典,学术界认识也不一致,因此对这个问题尚停留于理论探讨方面。本文试对这一问题作一个初步探索。一、行政执法主体必须明确表明有该项执法管辖权行政执法应由有执法权的行政主体(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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