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变,也就是从政府无所不在的干预,无所不包的管理,转向经济运行由市场来调节,只是在“市场失效”和“市场缺陷”的场合,才由政府进行干预。政府的参与和管理有经济手段,也使用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人们常说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法律制度是政府规定的,这岂不是政府仍然无处不在么?其实不然,传统体制中的政府对经济活动的管理是出于长官意志的随意调节,张书记说企业得这样办,换了李书记说企业不能这样办,换了人便改变规则,初一月半,阴晴圆缺,各有千秋。这种规则不健全和规则多变的状况,很不利于市场经济运行,而法制的调节则是规范的调节。转轨中我们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用法制调节代替长官意志的随机调节,尽一切努力推动法制建设,以实现政府对经济运行管理方式的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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