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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罚则滥用之禁止——由商品房预售认购书所引发的思考
引用本文:穆英慧,林桂华.定金罚则滥用之禁止——由商品房预售认购书所引发的思考[J].天津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3,19(3):26-29.
作者姓名:穆英慧  林桂华
作者单位:华东政法学院研究生院 上海200042 (穆英慧),华东政法学院研究生院 上海200042(林桂华)
摘    要:认购书中的定金纠纷在实际生活中日渐增多,突出表现在开发商借势压人,滥用定金罚则,损害购房人的利益。要正确的适用定金罚则,首先应明确认购书的法律性质。文章从分析认购书的法律性质入手,探讨认购书中定金的性质及定金罚则的适用条件,并提出相应的法律规制措施,以期能规范商品房预售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关 键 词:认购书  预约  预售合同  定金罚则
文章编号:1008-8393(2003)03-0026-04
修稿时间:2002年12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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