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学生酿出金融巨骗案 |
| |
引用本文: | 文健.女大学生酿出金融巨骗案[J].警察天地,2002(1). |
| |
作者姓名: | 文健 |
| |
摘 要: | 2001年4月20日,江苏省江都市你民法院审判大厅内座无虚席,年仅24岁的女大学生佘霞在建设银行利用实习的工作便利,擅自制作储蓄存款凭条,虚存150万元巨款,给国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72万余元,情节严重,已构成伪造金融票证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0万元。 法庭上,佘霞泪流满面、悔恨交加。正是那所谓的“爱情”,使这个刚刚走上社会的大学生一脚踏空,跌进了一个精心设计的陷阱。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