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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是深化企业改革的重要内容——国家劳动部副部长令狐安答本刊记者问
摘    要:自1986年国务院发布对国营企业新招工人实行劳动合同制以来,试点企业的经验表明,尽管现行的劳动合同制有待完善,但“国家宏观调控,企业自主用工,多种形式并存,全员劳动合同”的企业用工制度,将成为我国今后企业劳动制度改革的重点和方向。在全员劳动合同制的试点和推广中,遇到了一些困难。人们也还有一些不同的看法和疑惑,最近本刊记者就这些问题采访了劳动部有关领导。现将劳动部副部长令狐安同志答本刊记者问发表,供关心这个问题的读者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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