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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尔斯的《正义论》与我国法律程序正义建设
引用本文:张桂梅.罗尔斯的《正义论》与我国法律程序正义建设[J].工会论坛,2008,14(5):136-137.
作者姓名:张桂梅
作者单位: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山东济南250100
摘    要:正义是人类的目标,程序是法律的生命,法律程序正义更是法治国家的理想和追求。重温罗尔斯程序正义理论,结合国内外的过去和现实,我们不难得出结论,以人为本,从程序制度建设入手,是我国法治建设的必由之路。我们必须树立程序正义的理念,在立法上设计完善的程序正义制度;在司法上真正保障法官的中立性、程序参加者的参与性、平等性以及审判的及时性,以保障程序正义的实现。

关 键 词:法律程序  《正义论》  罗尔斯  审判及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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