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少奇与苏联宪法的移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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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夏新华 丁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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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湘潭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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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教育部规划基金项目“借鉴与移植:外国宪政文化对中国的影响”(编号:11YJA820086);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宪政文化研究”(编号:2011JL09)的阶段性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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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新中国的宪政建设在发端之初就走上了移植外来法的道路,从宪法制定到宪政实践,均受到苏联宪政模式的广泛影响。在苏联宪法理论于中国大陆全面传播之时,刘少奇作为苏、中法律嫁接的桥梁,将苏联的制宪建议、宪政精神和选举制度等传入中国;通过移植苏联宪法,主持和参与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制定工作,为五四宪法的诞生作出了卓越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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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苏联宪法 “五四宪法” 刘少奇 斯大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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