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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
引用本文:
李永斌.“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J].四川党的建设(城市版),2000(10).
作者姓名:
李永斌
摘 要:
一个地区、一个部门的领导常被称为“负责人”。负责人有何责任?不外乎两个方面:一是对上负责,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二是对下负责,解决百姓吃喝拉撒睡等诸多问题。然而,时下有一种不正常的现象,某些负责人只管对上负责,不管对下负责。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曾报道过的河南一县级市为创卫生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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