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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主导立法不能过于理想化
摘    要:<正>我个人以为,关于"人大主导立法"(或称立法的人大主导)的论辩是特别有意义的。期望通过理性的论辩,寻找到重叠共识,以对中国民主法治的发展有所裨益。为了使这样的辩论形成交集,而不是自说自话的平行线,首先必须明晰界定"人大主导立法"的真正意涵是什么?我个人抱持的观点如下。第一,基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中国宪制中的核心地位以及宪法、立法法的文本规定,人大主导立法既是立法的基本原则也是立法的重要价值追求,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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