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权与事权划分应当充分发挥人大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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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国务院《关于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指导意见》,是1993年国务院《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之后,我国财政税收体制改革的又一重要文件。国务院在系统总结20世纪90年代财税体制改革经验基础上,为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财权事权划分提出框架性的解决方案。按照国务院公布的指导意见,中央政府事权有所增加,地方政府的事权有所减少,中央政府财权有所减少,而地方政府财权有所增加。这样的改革有利于充分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激发改革的活力,同时又有利于中央政府集中力量办大事,从而使全面深化改革取得显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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