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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租赁房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摘    要:近日,上海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等6部门公布了《关于单位租赁房建设和使用管理的试行意见》。意见明确,上海企业、产业园区开发管理主体、高校、部队及其他单位可以利用自用土地建设或以旧建筑拆除重建、改建的方式建设单位租赁房,提供给本单位职工或园区内企业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来沪务工人员短期租住。

关 键 词:房屋管理局  建设单位  租赁房  上海企业  园区开发  住房保障  管理主体  土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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