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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数据电文制度的涵义及表意基础
作者姓名:房绍坤  于海防
作者单位:烟台大学,法学院,山东烟台,264005
摘    要:数据电文的制度基础在于数据电文的概念以及由电子签名、确认程序与推定规则组成的归属规则之上.虽然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在<电子商业示范法>中规定数据电文包括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电报、电传、传真,我国<合同法>也做出了这种规定,但电报、电传、传真不宜由立法明确归人数据电文之列,否则会导致规范适用上的冲突.我国<电子签名法>上的电子签名立法模式过于狭隘,忽略了对私法环境下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尊重.

关 键 词:数据电文  电子签名  确认程序  推定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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