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在逮捕社会危险性条件的评估方法中,统计学方法优于经验方法,分类评估方法优于综合评估方法。犯罪嫌疑人逃跑是逮捕社会危险性条件的具体情形之一,运用统计学方法对其风险进行评估是体现不同评估方法优势的选择。以取保候审期间逃跑的2133名犯罪嫌疑人和遵守取保候审义务的2006名犯罪嫌疑人为样本,通过统计学分析,发现户籍地、受教育程度、就业状况、年龄、前科、盗窃罪、诈骗类犯罪和可能判处的刑罚等是对犯罪嫌疑人的逃跑风险有显著性统计学意义的影响因素。在此基础上构建的犯罪嫌疑人逃跑风险的评估模型具有较好的预测能力。将该模型转化为计算机运算程序,可以作为犯罪嫌疑人逃跑风险的评估工具。该评估工具不能否定检察官的裁量权,在使用该评估工具时亦需要保障辩方的知情权和提出意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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