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部推出失业保险改革方案 |
| |
作者单位: | 省政府驻厦门办事处 |
| |
摘 要: | “九五”期间,要使失业保险的实施范围覆盖城镇各种所有制形式的企业职工(包括国有企业职工、集体企业职工、外商投资企业中方职工、私营企业中的雇员)和与机关、团体、事业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职工,解决非国有企业从业人员“有险无保”问题失业保险的费用,实行国家、用人单位、个人三方合理负担.即用人单位以职工人数为基数平均收入的一定比例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个人按当地职工年平均收入的一定比例缴纳失业保险费,当年基金出现入不敷出时,由中央或地方财政予以补贴.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