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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双向承包
作者姓名:郭彩
作者单位:山西省委党校政经教研室
摘    要: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极大地焕发了农民的生产热情,解放了农村生产力,使农村经济商品化、社会化程度逐渐提高,广大农民的商品经济意识和法律观念日益普及。人们越来越清楚地看到,原来的土地承包合同,仅仅规定农民承担向国家交售商品粮、税款和向集体上交提留的义务,而没有规定集体向农民提供生产服务的保证。这种名为合同实为单向任务通知书的“契约”,不仅违背了发展商品经济的客观规律,限制了家庭经营的活力,而且损害了干群关系,挫伤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同现阶段发展农村商品经济、力争夺得农业生产特别是粮棉生产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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