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在我国的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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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丁兰,吕江.《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在我国的适用[J].理论探索,2001(3):62-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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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丁兰 吕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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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西大学法学院,山西,太原,030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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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是国际人权保护领域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公约 ,我国政府已于 1998年签署了该公约。为使之在国内生效 ,各国作法不同 ,我国倾向于采取直接纳入作法 ,这样 ,该公约一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批准 ,将在全国适用。为确保公约在我国的正确实施 ,有必要对这一问题进行分析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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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人权 国际法 国内适用 |
文章编号: | 1004-4175(2001)03-0062-02 |
The Application of 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on Civil Rights and Political Rights in Our Countr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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