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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根本目的在于保障人的尊严
引用本文:胡玉鸿. 法律的根本目的在于保障人的尊严[J]. 法治研究, 2010, 0(7): 3-7
作者姓名:胡玉鸿
作者单位: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 
摘    要:人的尊严表征着人是主体、目的,而非工具、手段,拥有不可侵犯与不可剥夺的尊严,是法律主体概念得以成立的基础。就现代社会而言,法律的根本目的即在于保障人的尊严的实现,人的精神性存在的特质,决定了体面而有尊严的生活为人们的根本追求。在保障人的尊严得以实施的路径上,必须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个层面,来保障人的尊严得以存立的根基。

关 键 词:法律目的  人的尊严  良善生活  法律实践

The Fundamental Purpose of Law is to Protect Human Dignity
Hu Yuhong. The Fundamental Purpose of Law is to Protect Human Dignity[J]. , 2010, 0(7): 3-7
Authors:Hu Yuhong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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